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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导致生活困难是否有补助?

2025-07-23宾阳著名律师

拆迁导致生活困难是否有补助?

在实践中,当政府或者有关单位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土地、房屋时,应当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并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如果拆迁行为导致了被拆迁人生活上出现特别困难的情况,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获得额外的帮助和支持。这种帮助既包括直接的货币补偿也包括提供过渡性住房等非现金形式的支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拆迁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约定支付搬迁费;对于低收入家庭因拆迁造成居住困难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购买、租赁等方式解决其住房问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拆迁补偿款迟迟不到账为何?

拆迁补偿款迟迟不到账可能涉及多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协议中的支付条款未被遵守、地方政府或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导致无法按时支付、或是存在行政程序上的延误等。解决此类问题时,首先需要明确拆迁补偿的具体依据和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及方式;如果是因为政府或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款项延迟发放,当事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法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对于因拆迁而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形,我国法律体系中确实设有相应的救济机制来保护受影响居民的利益。具体到个案处理时,则需结合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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