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著名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法律文集> 合同保全期间债务人能否转让资产?

合同保全期间债务人能否转让资产?

2025-09-24宾阳著名律师

合同保全期间债务人能否转让资产?

当一方(债务人)存在不履行或者难以履行债务的风险时,另一方(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来防止债务人的行为导致将来判决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在此过程中,若债务人未经允许擅自转让资产,则该行为可能会被视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并非所有情况下都绝对禁止债务人处分其名下的任何财产;关键在于判断这种转让是否会实质性地妨碍到未来法院判决的有效执行。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当事人一方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出相应的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合同保全后能否撤回申请?

合同保全是指当债务人的行为可能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一定的措施来保障其债权的安全。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债权人有权撤回已经提出的保全申请。但是,一旦保全措施实施后,若无正当理由随意撤回申请可能会导致相应的法律责任或后果,比如因保全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虽然上述条款未直接提及关于撤回保全申请的规定,但实践中,如果债权人决定不再需要继续保全,则可以通过向法院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请求撤销原保全申请。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也有关于保全程序的具体规定,但并未明确指出关于撤回的具体条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直接与受理案件的法院沟通确认具体的流程及要求。

在合同保全期间内,虽然法律规定了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债务人对其资产的自由处置权,但同时也赋予了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的空间对于具体案件而言,还需结合案情细节及司法实践综合考量。

©2026 宾阳著名律师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