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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争议该怎么解决?

2026-01-28宾阳著名律师

工程质量争议该怎么解决?

工程质量争议的解决方式多样,但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合同约定;

发生争议后,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若协商无果,可以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专业机构进行调解;

当事人还可以依据事先签订的仲裁协议提交至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裁决;

如果上述方法均未能有效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并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我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工期延误责任谁来承担?

工期延误的责任承担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情况下,如果工期延误是由于承包方的原因(如施工组织不当、技术力量不足等)导致的,则由承包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工期延误是因为发包方的原因(如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设计变更等),则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此外,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比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则双方都不承担责任,但需依据实际情况调整合同条款。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在处理工程质量争议的过程中,建议优先考虑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分歧。同时,也要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适时采取调解、仲裁乃至诉讼等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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