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法定婚龄结婚是否受法律保护?
2026-10-07宾阳著名律师
未达法定婚龄结婚是否受法律保护?
法定婚龄是结婚的实质要件之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必须达到法定年龄。未达法定婚龄即违背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关于法律效力的认定,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民法典》明确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看,双方从未建立过合法的婚姻关系。
关于程序与后果。如果双方已经通过欺骗手段取得了结婚证,任何一方或利害关系人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一旦被宣告无效,双方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于所生的子女,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仍需履行抚养教育义务。
需要区分“未登记”与“登记但无效”两种情况。若双方根本未去民政部门登记,仅举办仪式或同居,则直接构成同居关系,不存在“撤销”或“宣告无效”的程序问题,直接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财产和子女问题。若已登记但未达婚龄,则需通过司法程序宣告无效。无论哪种情况,核心的“婚姻保护”(如配偶继承权、离婚经济补偿等)均不适用。
【引用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隐瞒真实年龄骗取登记如何处理?
针对“隐瞒真实年龄骗取婚姻登记”这一行为,其法律后果主要取决于当事人隐瞒年龄时是否达到了法定婚龄,以及该行为是否构成了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或可撤销情形。
需要明确的是,我国《民法典》并未将“欺诈”(包括隐瞒年龄)直接列为婚姻可撤销的法定事由。可撤销婚姻仅限于因胁迫结婚或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婚前如实告知两种情形如果当事人隐瞒年龄但双方在登记时均已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且不存在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其他无效情形,该婚姻登记通常被视为有效。单纯的年龄欺诈不构成撤销婚姻的理由,当事人若因此感情破裂,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如果当事人隐瞒真实年龄导致其在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则该婚姻属于无效婚姻。根据法律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的,婚姻无效。但是,这种无效状态具有补正性。如果在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当事人已经达到了法定婚龄,则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此时婚姻转化为有效婚姻。
关于行政责任层面,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婚姻登记,违反了婚姻登记的行政管理秩序。虽然《民法典》实施后,民政部门不再主动撤销此类登记,但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该行政行为,或者由民政部门在查实后依据相关行政法规进行处理。但在民事法律关系上,核心判断标准仍在于是否符合婚姻的实质要件(如法定婚龄)。
【引用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达法定婚龄的结合无法获得法律对合法婚姻的全面保护。建议当事人严格遵守法定婚龄规定,待条件具备后再依法办理结婚登记,以确保自身及未来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完整保障。若目前正处于此类关系中,应重点关注子女抚养及同居期间财产的合理约定与处理,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规避潜在风险。
